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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南方日報訊 (記者/張瑋)從首次審議至今已歷時近4年,經過三次審議仍尚未通過的《深圳經濟特區集體協商條例》,將於下周三第四次審議。記者18日從市人大常委會獲悉,市第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定於6月25日、26日舉行。
  作為轉型社會矛盾前發區的深圳,自2008年企業勞資矛盾出現上升趨勢以來,集體協商被認為是目前構建勞資雙方平等對話的最重要手段,可有效促進勞動關係和諧穩定,也可以剋服單個勞動者維權弱勢的問題。為此,市總工會一直希望通過立法對這一協商制度予以法定化。
  2010年1月,市人大常委會首次審議《深圳經濟特區集體協商條例(草案)》,並因條文創新多、維權手段硬等引發各界高度關註,也是深圳首次為勞動集體協商制度立法。但在同年9月的二次審議中,在吸收各界意見後,條例中最初69款條文中,有62款作了重新擬定或修改完善。此後,該條例直至兩年後的2012年8月才第三次審議。按慣例,一般人大立法經過三次審議,內容已基本成形和豐滿,會獲得表決通過。但一改再改的該條例卻再次被擱置,並將於下周進行第四次審議。知情人士透露,該條例屢次被大改且已歷時4年仍未被通過,主要是企業方面提出強烈意見。
  據記者瞭解,此次會議除了審議《深圳經濟特區集體協商條例》,還將審議《深圳經濟特區促進全民健身條例》、《深圳經濟特區政府投資管理條例》、《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》以及市交通治理和改善工作報告等。
  為增加人大議事的透明度,市人大常委會表示,此次會議將設10名以內的市民旁聽席。年滿18周歲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,具有深圳市常住戶口,或持有深圳市居住證的公民,或在本市投資、工作的港澳台同胞、外籍人士(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或被剝奪政治權利者除外)可於今日上午9∶30至11∶30,下午2∶30至4∶00,到市民中心A區(東區)南門市人大信訪室報名。報名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(身份證或居住證、護照),交1張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一寸(或二寸)照片。  (原標題:集體協商條例下周第四次審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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